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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“中国制造2025”哈尔滨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

关于组织申报“中国制造2025”哈尔滨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

市属工业主管部门,各区、县(市)工信主管部门、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《“中国制造2025”哈尔滨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现就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起止时间

  申报项目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。

  二、申报范围及方向

  (一)支持范围

  1.具有较强产业基础的优势板块:民用航空类、电力装备类、生物医药、汽车、燃气轮机、现代农机装备。
  2.依托科技创新引领的新兴板块:智能装备和机器人、增材制造、新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海洋船舶装备、节能环保。
  3.具有资源禀赋的高品质绿色食品板块:高品质绿色食品、高品质乳制品、高品质畜牧加工产品。

  (二)支持方向

  1.创新引领。支持建立产学研用创新体系,重点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。支持企业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建设。支持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。
  2.智能制造。通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,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、智能化升级改造。
  3.绿色制造。重点扶持获得国家绿色制造试点的企业,鼓励绿色工厂建设。
  4.产业联盟。鼓励产业联盟推动创新合作、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、标准制定、资源调配、市场开拓等;向社会开放服务平台,提供产品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。
  5、互联网+制造业。重点支持基于互联网创新应用的工业企业。


  三、申报条件具体要求

  (一)创新引领

  (1)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,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;
  (2)通过企业间研发系统的协同,实现创新资源、设计能力的集成和对接;
  (3)利用云平台的支撑作用,实现产品生产过程监控、客户关系及供应链管理,统筹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,拓宽市场销售渠道,创新管理模式和组织模式;
  (4)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,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;
  (5)针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,开展制造服务和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。

  (二)智能制造

  1.支持企业技改实施数字化、智能化建设要求:

  企业采用行业紧缺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大装备与系统的,需提供设备采购清单、采购合同、海关报关单、关税证明、增值税发票复印件,补贴数额以发票为准。

  2.支持新建数字化、智能化工厂要求:

  (1)车间/工厂的总体设计、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,并进行模拟仿真,实现规划、生产、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;

  (2)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、工艺设计与仿真,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。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(PDM),实现产品数据的集成管理;

  (3)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、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、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、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在生产管控中的互联互通;

  (4)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,充分采集生产进度、现场操作、质量检验、设备状态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,并实现可视化管理;

  (5)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(MES),实现计划、调度、质量、设备、生产、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。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(ERP),实现供应链、物流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;

  (6)建立工厂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,实现设计、工艺、制造、检验、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,以及与制造执行系统(MES)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(ERP)的高效协同与集成,建立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;

  (7)采用先进控制系统,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60%以上,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;

  (8)实现对物流、能流、物性、资产的全流程监控与高度集成,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,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60%以上。
  新建数字化、智能化工厂项目补贴额度以固定资产投资发票为准。

  3.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开拓市场要求。企业需提供中标合同和已开具的发票及付款凭证,补贴数额以发票为准。

  4.支持我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要求。企业需提供采购本市生产的智能装备企业合同、发票及付款凭证,补贴数额以发票为准。

  (三)绿色制造

  鼓励绿色工厂建设要求。节能、减排指标以我市节能、减排部门2015年底公布数据为准。企业需提供2015年节能、减排佐证材料。

  (四) 产业联盟

  鼓励产业联盟作用发挥要求。产业联盟需提供联盟章程、成员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。对推动创新合作、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、标准制定、资源调配、市场开拓等取得显著效果,需提供佐证材料。

  (五)互联网+制造业

  1.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型制造。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线下服务资源,发展全生命周期管理、融合应用解决方案、总集成总承包、内容增值服务、供应链金融服务、工业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等新业态;

  2.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售后运维服务。企业利用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技术,开展实现现场数据采集传输、设备运行实时监控、预防性维护、故障预测与诊断、健康状态评价等售后运维服务;

  3.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研发设计。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研发、众创、众包设计等新型开发模式,建立网络化协同设计平台,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开展协同设计;

  4.基于互联网的生产平台建设。综合运用仿真、建模和分析技术,构建包含生产计划仿真分析与优化、虚拟生产环境布局、虚拟设备集成、虚拟计划与调度等模块的虚拟生产平台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

  (一)申报企业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(参照附件1-9),逐项组织申报材料,申报材料(包括复印件)保证字迹清楚,并按照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。为方便企业,企业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,待项目审核时,再查验相关材料的原件。申报新建数字化、智能化工厂、创新引领网络平台、绿色制造等项目需要填报《项目支出审核表》(附件10)。

  (二)按照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,所有申报企业要填报《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申报表》(附件11),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要科学合理、符合实际,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将对项目绩效情况的进行检查和验收。

  (三)市属工业主管部门,各区、县(市)工信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各项指标数据负有审查责任,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汇总,必须由推荐部门审核人员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
  (四)各部门要在2016年11月15日前,将推荐文件(附项目汇总表)及推荐项目企业的申报材料各8份报送市工信委。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,未按照时限要求上报的,市工信委将不予受理。市工信委还将组织实地核查,同时提请市诚信办进行企业诚信核查。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,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进行事前审计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  (五)每户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不能重复申报,申报条件、程序见《“中国制造2025”哈尔滨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项目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报市工信委规划投资处,同时上报电子文档,文字材料用WORD文档,表格材料必须用EXCEL文档,其他材料用PDF格式,涉密材料严禁上报。《细则》及相关申报材料在市工信委网站(http://www.hrbiic.gov.cn)下载。

  市工信委规划与投资处联系电话:84664196
  市工信委产业政策处联系电话:84664354
  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电话:84853178

  附件:

  1、创新引领项目申请报告
  2、数字化技改项目申请报告
  3、新建数字化工厂项目申请报告
  4、新建智能化工厂项目申请报告
  5、本地智能产品外销项目申请报告
  6、采购本地智能产品项目申请报告
  7、绿色制造项目申请报告
  8、产业联盟申请报告
  9、互联网+制造业项目申请报告
  10、项目支出审核表
  11、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申报表